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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诈骗、掩隐、帮信成前五大犯罪!大量学生涉案,这些案例触目惊心
时间:2025-03-12 10:16 来源:未知 点击:

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作2024年最高检工作报告,并于次日发布了《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披露了2024年检察机关起诉前十大罪名。

其中诈骗罪、掩隐罪、帮信罪进入前五,三者之和更是超过第一的危险驾驶罪。要知道,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犯罪主要就是诈骗、掩隐和帮信犯罪。

最高检:诈骗、掩隐、帮信成前五大犯罪!大量学生涉案,这些案例触目惊心(图1)

 

最高检:诈骗、掩隐、帮信成前五大犯罪!大量学生涉案,这些案例触目惊心(图2)

 

报告同时指出,2024年“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7.8万人,同比上升53.9%”。

同日,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万件8.2万人,同比增长26.7%”。

令人痛心的是,审结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4.3%,大量在校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求职心切或交友不慎卷入其中,前途尽毁!

一、五起触目惊心的学生涉案典型案例

案例一:内蒙古乌兰察布的董某偶然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进入了一个组织发送诈骗短信的群组。在这里,他发现了一条“轻松赚钱”的路子——按照群主提供的信息向他人发送诈骗短信,发送完成后,只要把操作过程的录屏及支付宝收款码发给群主,就能获得20-150元不等的佣金。面对这样的诱惑,董某没有抵制住,还组织了本地多名中学生一起参与。他们多次帮助诈骗分子发送诈骗短信,共计获利3779元。不过,很快董某及其他涉嫌违法的学生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辽宁省朝阳市的伊某翔动组织刘某奇、曹某坤等一帮学生,在网上建立了QQ明星粉丝群,专门在群里结识年纪较小的被害人,谎称开展明星福利活动,以充值返利为诱饵,先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然后再以订单超时、需要解冻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除此之外,伊某翔还不满足于此,他还组织在校学生帮助诈骗团伙转移涉案赃款。在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中,伊某翔等人共实施了9起诈骗案,涉案资金高达98500元,非法获利40400元;转移涉案赃款23.9万元,又从中非法获利20273元。最终,伊某翔被判处有期徒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其余涉案学生也被公安机关采取了惩戒措施。

案例三:江苏省扬州市17岁的高校学生庞某云,在明明知道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却还是没能经受住利益的诱惑。他将自己持有的银行卡及手机银行APP提供给犯罪嫌疑人,帮助其收款、转账,甚至还为诈骗团伙提供人脸验证、支付结算等服务,交易金额达到67万余元,庞某云从中获利4900元,被采取刑事措施。

案例四:安徽省淮北市的陈某权,在明知上线使用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了谋取私利,仍将自己名下和收集来的110名在校学生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出售给他人,帮助诈骗分子洗钱。这些学生大多是出于对陈某权的信任,或者是被一些小恩小惠所诱惑,稀里糊涂地就成了洗钱的工具。

案例五:福建省宁德市17岁的学生陈某楠,通过境外通联软件联系上了境外诈骗团伙。诈骗团伙以200至250元每小时的价格,让陈某楠承接语音转接业务。陈某楠心动了,他不仅自己参与,还发展了蔡某康等8名在校学生作为团伙成员。他们使用团伙成员及其亲属名下的电话卡,利用智能手机远程控制软件,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语音转接服务。在他们的帮助下,境外诈骗团伙得以顺利实施诈骗,致使多人被骗。最终,陈某楠等9名在校学生均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

二、什么是诈骗罪、掩隐罪和帮信罪

1、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骗子通过各种手段,让你心甘情愿地把钱交给他,而他却没有任何归还的打算。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简称掩隐罪)

掩隐罪就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有些学生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诈骗,但他们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赃款,却还是这么做,就触犯了掩隐罪。

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在网络时代,帮信罪的形式多种多样,比如出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为诈骗分子提供技术支持,帮助他们进行广告推广等等 。

三、学生为何成为涉案“重灾区”

1、法治意识淡薄:懵懂踏入违法边缘

很多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仅仅停留在表面,对于一些复杂的法律概念和条文,更是一知半解。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某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还以为只是在做一些“小事”,轻易地迈出了错误的一步。

2、经济诱惑与攀比心理:虚荣背后的代价

在这个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很多学生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盲目追求名牌、奢侈品,互相攀比。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们不惜冒险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一些不法分子正是抓住了学生的这种心理,用高额报酬作为诱饵,吸引他们参与犯罪活动。

3、社会经验匮乏:轻易落入诈骗圈套

学生们长期生活在校园里,涉世未深,对社会上的各种诈骗手段和陷阱缺乏足够的认识和警惕。他们很容易相信陌生人的话,被一些看似诱人的“兼职”“赚钱机会”所迷惑,从而陷入了犯罪的泥潭。

四、警钟长鸣:给学生和家长的重要提醒

这些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学生和家长们都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学生们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了解什么是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因为无知而触犯法律。同时,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不盲目攀比,不贪图小利,靠自己的努力和正当途径去获取财富。

在面对各种诱惑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尤其是涉及到金钱和个人信息的事情。如果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者警方咨询,寻求帮助。此外,还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随意将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借给他人使用,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家长们要多关注孩子的经济状况和社交情况,发现孩子有异常的收入或者支出,要及时询问原因。同时,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责任编辑:于武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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