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邮箱:jcfyzzs@126.COM
当前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江西新干:设立“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6亿,法院判了
时间:2024-04-04 09:43 来源:未知 点击:

近日,

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七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至10月,被告人彭某以他人的名义先后注册成立某江木业公司、某森木业公司,实际由彭某掌控。

江西新干:设立“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6亿,法院判了!(图1)

 

两公司成立后,自2018年6月至2022年9月,被告人彭某在上述两家公司无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以该两公司的名义先后向18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手续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159份,价税合计人民币1.26亿元,虚开税款总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190余万元。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被告人彭某违反国家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为牟取非法利益注册设立空壳公司,在无实际生产经营,没有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了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彭某的犯罪事实,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都是违法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提醒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

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责任编辑:于武栋]

版权所有:廉政风云 | 陕ICP备2020017510号-2 | 本站网址 www.lianzhengfy.com
主管单位:中国廉政建设委员会 主办单位:廉政风云
来信邮箱:jcfyzz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