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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人!新疆一干部防疫期间盗卖防疫服,获利数十万趁你病要你命
时间:2024-02-19 09:41 来源:未知 点击:

三年疫情让我们大家的生活,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变化,可以说三年困难期让很多改变了生活方式。

想想这三年真的不容易,国家为了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付出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和心血。

 

老百姓又经了什么样的生活大家有目共睹,可就在全国上下一心共同抗疫的严峻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卫健委干部曹云丽,却干出了趁你病要你命,触碰国家和人民底线的贪污罪。

据经济观察网记者李微敖报道

曹云丽1978年生人,为克拉玛依市卫健委干部,其在2021年至2022年,新冠疫情期间,曹云丽在防疫物资保障组,主要负责物资调拨发放,出入库登记,清点盘库等工作。

在此期间曹云丽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一王姓商人,通过伪造库存报表,伪造重复调拨单等方式,先后分5次从物资库房运出1.5万套防护服进行倒卖,二个“狼子野心的畜牲”共从中获利48.78万元。

 

“畜牲”伏法

2023年4月26日,8月1日,王某和曹云丽相继被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监委留置。

2023年11月10日,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向独山子区法院提起公诉。

同时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曹,王二人有共谋且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犯罪行为,不宜区分主从犯”。

经过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的公诉建议,和独山子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曹,王二人为图一己私利,窃取防疫物资,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财产所有权,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应酌情从重处罚。

 

最终经独山子区审理判决,曹云丽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罚金21万元,王姓商人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罚金20万元。

恶人终有恶报,可对于发这种国难财的人,网友们是最痛恨的。

 

 

实话实说,真的是判的太轻了,这是对国家的不忠,对人民的不义,是对生命的“无视”,就像网友说的这是救命的东西,“枪毙”都不为过。

 

 

真的就像网友说的一样,这种败类,“畜牲”,就应该严查严判,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这绝对的是发国难财,这无异于是在国家危难之际,火上浇油,落井下石,支持重判严判。

 

看了网友的评论留言,我放心了,还是正义的人多。

[责任编辑:于武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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