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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酿车祸被拘留,事发安康
时间:2023-05-11 10:50 来源:未知 点击:

无证驾驶在道路上

等同于“马路杀手”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4月19日19时58分,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警:在三元宫村往机场大道方向,一辆小车和大货车相撞,驾驶员疑似酒驾。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事故展开调查。#安康头条#

 

经查,4月19日19时30分许,黄某林驾驶闽JZXX73号小型轿车由高新区三元宫村往G316五茨路口方向行驶。行驶至冉河西路时,与相对方向的重型仓栏式货车相撞,造成一起车辆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在现场对双方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双方驾驶人并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但小型轿车驾驶人黄某林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已经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通过充分取证、综合分析,并经会议研究决定,黄某林在本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且其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上路,应当依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应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出行。

[责任编辑:于武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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