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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左权法院:简易程序案件三次开庭 法院调查两月无结果
时间:2023-04-25 16:38 来源:未知 点击:

近日,接湖北省十堰市村民田伦富书面实名举报: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人民法院法官李慧和书记员智亚红,置国家法律法规不顾,滥用职权不按程序判决,故意拖延简易程序时间,致使其利益受到损失。接到反映后,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调查。

田伦富陈述:2021年10月21日,左权县石匣乡石匣村人霍某,在经营餐饮生意时租赁了其位于左权县文星华府C006号商铺,并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霍某应于2022年5月1日之前支付第一年剩余租金。经过多次讨要无果,但霍某却以疫情因素为借口不予支付剩下的租金。2022年5月11日,霍某单方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的意向,最初田表示不同意解除,因霍一再说经营日渐艰难,后通过协商后,用二把锁(田和霍各自一把)共同将铺面门锁上。几天后,霍将自己的那把锁取下,然后就以田私自将铺面锁上限制他取出自己的财物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退还他的5000元押金、铺面财物并要求承认在5月11日就已经解除了租赁行为。

在霍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中,很多证据充分证明其诉状有不尊重实际情况的语言。但是法院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竟然完全相信,也不对证据进行采纳就进行了判决。在此期间,法院更是给田发出了三次开庭通知书。

第一次2022年8月25日下午开庭进行了调解,没有成功,也没有进行铺面物品清点,双方都要求了直接判决的请求,但是法官没有采纳。   

 

第二次又通知要在9月15日下午开庭,书记员还是要进行调解,但是双方都不同意调解,于是就进行了正式开庭审理,开庭后一直没有出结果。

直到10月14日上午,法院才通知双方到铺面清点财物并进行了拍照。到了10月30 日,,没想到等判决书却等到法院再次开庭的传票通知书要求在11月7日下午到法院再次开庭。

 

最终在2022年12月23日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后向多个律师咨询是否准确,均认为法官只采纳了单方证据,有偏袒霍的嫌疑。从8月25日接到第一次出庭传票到11月4日,收到了3次开庭通知,田对办案流程进行了质疑,法官最后的解释说是因为疫情在9月27日终止了所有办案事件,后又改口称只是终止了包括了田的案件的部分案子。

了解中,田的代理律师告诉说:终止审理的通知是11月17日开庭时才拿到的,至于什么原因不好说。说这话的同时,也只是寓意深刻的笑了笑。

随后,来到了法院了解情况,通过数次电话联系,最后才联系到了政治科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接待说。对于书面反映中提到的问题,他们表示自己不办案子,要找反映中的当事法官了解情况后,才能做出回答。并要求留下书面反映材料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后对此事进行回复。

从了解到现在,时间已经快两个月了,期间两次电话了解事情进展,但分管院长都说很快会有通知。直到目前为止,此事依然没有得到法院任何回复和通知,也不知道是否有调查?是否能按法律法规还当事人一个公道,不得而知!

 

[责任编辑:于武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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