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晚,贵州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3·2”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严肃追责问责。2022年3月2日,贵州强盛集团官方通报贵州强盛集团煤矿事故投资有限公司清镇市流长乡利民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69万元。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提级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贵州省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对贵阳市工信局、清镇市委、清镇市人民政府等7家责任单位和2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诫勉3人、责令书面检查3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4人。
消防部门提示:煤矿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加强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煤矿事故。
保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治理重大灾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保证安全投入所需资金;保证不超能力下达生产任务和经营指标;
保证不违规安排使用劳务派遣工和采掘工程外包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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