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直拖我们,把我们拖得没办法了”,“他们往外包公司推责任,不给处理”男子工作期间猝死,用人单位推卸责任,用人中介公司态度消极。迫于无奈,男子家属发布视频,向社会和媒体求助。可想而知,其家属是该有多么的心寒和无助。
山东青岛。39岁男子邢丕侠,10月6日入职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短短8天后,也就是10月15日,不幸在工作中猝死。这8天里,他累计加班41小时,最后在工作岗位上晕倒,身体不适,请假回宿舍休息,但公司没派人陪护。结果,他在宿舍的厕所里昏倒,意识丧失,最后被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
据家属称,男子上午11时10分左右回到宿舍,当天下午14时30分左右去厕所后没有出来,50分钟后家属发现其昏倒在厕所,这时人已经没有意识。
这事儿的关键点在于,邢丕侠是通过中介公司招聘进入冠捷科技的,他和中介公司签的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形式。出事后,家属哭诉中介公司和冠捷科技采取拖延手段,不积极处理这起工作中猝死的事件 。
对此,有记者采访涉事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应是,员工是与中介公司签的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形式,也就是和用人公司没有直接的雇佣关系。这名工作人员也表示,公司会牵头组织劳务公司一同来协商处理此事。
其实正常来说,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事故,理应由用人公司负责,无可厚非。但像青岛的这起事件这样推脱给中介公司的,而中介公司以各种理由和方式推脱的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
在相关评论区,不少网友纷纷指责劳务中介公司,对劳务派遣颇为质疑。其实劳务派遣,说白了就是一些公司不想直接招人,就找中介公司帮忙找人干活。这么一来,干活的人就不是直接跟用工的公司签合同,而是跟中介公司签。但问题来了,这种做法有时候就像踢皮球,一出事,两边公司就开始推来推去。
就拿“8天累计加班41小时,山东39岁男子工作期间猝死”的事儿来说,他在工厂加班加到不行,结果出了意外。这时候,工厂说:“这人不是我们直接招的,是中介公司派的。”中介公司呢,又各种找理由不想负责。这事儿搁谁身上不闹心啊?难道按《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去处理事情就那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