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临渭区区委组织部:
我们是李家堡村村民选出的群众代表,共10人。分别是:潘平武,电话:13609238982,身份证号:612101196804180217。
单红卫,电话:13409133819,身份
证号:612101197205100232。
单新利,电话:15229131383,身份证号:612101196810180213。
王增平,电话:15029136102,身份证号:612101196812110219。
缑莲芳,电话:18292328887,身份证号:612101196311120224。
宋晓银,电话:15129910705,身份证号:612101196904083641。
单立新,电话:13689236763,身份证号:61210119700707028X。
孟秋侠,电话:13892340720,身份证号:612101195608070243。
穆斌,电话:15129133654,身份证号:610502199202230213。
刘国平,电话:13892367795,身份证号:6121011960010302150。

现在我们代表村民向临渭区区委组织部实名举报站南办事处在2021年村委换届选举中闫根全弄虚作假,采用贿选、伪造、虚报选票等方式,成功骗取组织信任当选为李家堡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职。
多年来我们一直向办事处、临渭区相关部门反映,结果均石沉大海。我们村民代表这些年来一直在收集和整理闫根全书记在当年选举中存在的贿选、虚报选票等事实。通过整理我们提供了当年闫根全给有关村民发放洗衣液,村民高红草一个人拿6张选票自己一个人填写,村民杨金莲一个人持有8张选票……,类似这样的人还有不少。即使一个人可以代替其他成员填写选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应当对外进行公布委托人和受托人名单。但事实上,在选举过程中办事处并没有进行公布,而是对相关选票进行了默认。
闫根全书记上任一来在村上大搞一言堂,独断专行,从不把村上发展和村民利益放在心上,村委内部管理混乱。在党支部党员日常生活大会上,党员穆相廷(闫根全亲家的儿子)一直未参加会议,均是其母亲用自己的微信在群内参加学习和接受有关信息和通知。
闫根全书记还利用自己的身份将自己的女儿闫玮诊(户口在李家堡三组)在吝店镇参加入党,成功后又将其女儿的党关系转回至李家堡村。
啊我们选举村委会书记主任,其目的是给全体村民选择一个能带领大家致富,团结村民的带头人,而不是让个别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组织信任后,成了为自己和关系户谋取利益的害群之马。希望临渭区区委组织部领导能认真重视我们村民代表反映的问题,彻底查清闫根全书记的违纪违法问题,在事实证据都清楚的情况下罢免闫根全的村民委员会书记主任一职。
[责任编辑: 于武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