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房子没了,我们娘俩儿就没有家了。”2023年6月,在庭审后,被告黄某对承办法官说,这场在监狱中的庭审给承办法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6年1月,被告李某、黄某夫妇,与原告某银行签订《二手房贷款合同》,贷款65万元并向银行抵押房产。2022年,因被告逾期还款一年,银行起诉两被告主张归还全部借款并实现抵押权。
案件受理后所有的传票都被退回,两名被告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是否要依法公告送达后缺席审判?” 房子是一个家的根,谁也不会轻易放弃,“必须找到被告,让双方有个协商的机会。”承办法官经过查询关联案,发现被告李某因经济犯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而与此同时,经过多次拨打电话,终于联系到了另一被告黄某。
“骗子!是不是看我老公进去了,要搞我房子。”电话里的黄某态度强硬,她声称自己每个月都往丈夫的银行卡里转钱,坚决不相信房贷会逾期。面对双方都说不清的局面,承办法官从关联刑案入手,主动查明事实,原来李某的还贷卡此前冻结,最近罚金缴清解封,房贷才还上了。
钱还上了,案子该撤诉了吧。没想到,李某服刑触发重大诉讼违约条款,银行仍然要将60万元提前收贷。
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原被告在李某服刑的监狱开庭,在法官的指导下,黄某操作手机银行,将转账记录与银行提供的还贷明细一一核对,黄某确实每月都往李某的还贷卡转钱,主观上没有拖欠的故意。
庭审后,承办法官还收到了李某从监狱中的来信,“请法官考虑我目前实际家庭情况,我们没有任何恶意拖欠还款的行为,保证以后每月按时还款。”而李某入狱后,黄某独自打零工抚养女儿、照顾婆婆,还将40平的房子借出去半间补贴家用。
立足裁判的尺度,“重大诉讼争议条款”涉及金融秩序稳定,不能轻易否定,可是裁判有尺度更要有温度。机械适用法律,会成为压垮这个家的“最后一根稻草”。能动司法,就是要实质性解决问题。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的角度几次释明,被告没有主观恶意,履约有瑕疵但不至于根本违约。房贷涉及民生,银行要慎重处理。
终于在审限最后一天,银行确认了最终的调解方案。房子保住了,服刑的李某有了开始新生活的希望,孩子有了安稳的成长环境,一家人的生活也慢慢步入了正轨。
法官心语
季玲玲
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让金融审判有尺度更有温度
本案是在司法实践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能动司法理念的有益实践。通过在法律的框架内协调利益冲突,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优解,努力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生活的稳定,使司法裁判“文本法”的适用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让金融审判有尺度更有温度。
“让居者有其屋”,住房是老百姓安全感的重要依托。本案是一起房贷逾期案,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被告逾期还贷属实。若机械适用法律,宣布提前收贷,情理上难以得到当事人的认同,可能造成“一案结、多案生”的局面。面对被告因诉讼能力弱而消极应诉的问题,法院穷尽各种手段与被告联系,确保诉讼权利。针对银行因内部风控产生对于调解的顾虑,向其释明被告主观上并无拖欠故意、客观上因查封账户导致违约,继续履行有利于维护交易稳定性和双方的利益,涉民生的房贷逾期案件,应综合考虑借款人的履行能力和意愿,慎重宣布提前到期。通过促成调解,保住了被告全家唯一的居所。
[责任编辑:于武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