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全职带娃20年离婚索青春损失费,法院:男方每月支付补偿金1000元
时间:2023-07-17 09:20 来源:未知 点击:
2000年9月经人介绍,张某和女子李某相识相恋后未婚同居,期间育有一子一女。直至2018年3月,两人才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同居后,张某生意繁忙无暇顾家,李某便在家全职带娃、照顾老小。转眼20年,儿子结婚成家、女儿顺利考上大学。谁料2020年4月,张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在审理过程中,李某以20年无怨无悔全职照顾家庭,现年龄大、无工作能力为由,要求张某支付“青春损失费”。法院审理认为,在婚姻存续期间,李某全职顾家且无工作,在抚养子女方面承担较多义务,现两子女均已成年,李某离婚时要求张某给予补偿。考虑到李某离婚后生活确有一定困难,张某作为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法院酌定张某每月支付李某经济补偿金1000元。
[责任编辑:于武栋]